2023-06-29 11:02:52來源:互聯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3年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12,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學校辦學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文瀾路99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國有公辦院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教育部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江蘇省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江蘇省卓越高等職業院校培育校。學校建有國家級雙高專業群2個、省級高水平專業群4個、國家級骨干專業6個、國家級實訓基地2個、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3個、國家發改委產教融合平臺1個、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1個。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未婚,政治、身體條件需滿足相應規定。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定向培養軍士相關專業體檢要求參考《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由地方兵役機關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類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辦法:江蘇省進檔考生基準成績采用“投檔成績+同分排位”進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則按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中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門數排序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考生基準成績采用“投檔成績”進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則依次按考生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普通類考生、藝術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的原則,定向培養軍士類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清”的原則。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物價【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我校已建立“獎、助、貸、勤、保、減、緩、補”八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時如暫時無法繳納學費,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辦理緩交;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根據不同情況予以相應的資助。相關政策詳見學校招生網及迎新系統,資助政策咨詢電話:025-85842432。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文瀾路99號,郵政編碼:210023。
招生咨詢電話: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傳真:025-85842018
電子信箱:zsb@njcit.cn
監督電話:025-85842199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njcit.cn/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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